嗲嗲
應該是四年前,那段時間跟一位好友居住,一個小小的單位卻擁有大大的陽台,記憶中有一千多呎吧。住了好一陣子,我們開始討論應該在那裡共同飼養一隻小動物,考慮的清單上有狗、貓、羊、草泥馬等等。那一刻的原意絕對是只因屎忽痕,到後來我們冷靜下來,明白只要這個單位一旦失去,那隻寵物就不知何去何從,於是這個計劃便擱置了。
然而,在這個興致勃勃的議題當中,自己對養貓是最感興趣的,所以我跟自己說只要將來再有一個屬於自己的地方,而屆時我仍對養貓這件事有熱衷的話,我才飼養一隻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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